县司法局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积极发挥部门优势,第一时间落实“四后”防控措施防止人群聚集的通知精神,全力抓好全县社区矫正对象防疫工作。
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各司法所取消所有社区矫正集中活动,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等聚集性活动。可通过电话、微信视频、微信群等方式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学习,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严格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外出的,必须严格审核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外出地点,消除疫情传播风险。加大疫情期间排查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掌握人员接触情况,要求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每天进行体温、有无发烧、咳嗽等情况检测并上报,逐人造册登记。重点核查请假外出前往、途经武汉等重点疫区,或已返回的社区矫正对象,做好特殊时期监管教育工作。健全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各司法所每日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上报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安全情况,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线。